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品质的提升,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引导企业争创优质工程和提升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品质,根据《南平市“九峰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现就开展 2023年度南平市“九峰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1日,截止时间:2024年元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务必在截止日前完成推荐、申报工作。工程现场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工程申报
(一)申报“九峰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评审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2、工程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竣(交)工验收并经备案机关签署同意竣工验收备案;
3、工程在九峰杯申报时暂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但其他条件均满足本条的申报条件,且工程已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的,可以申报九峰杯优质工程奖评审,评审通过待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予以公示公布(申报闽江杯项目必须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通过竣(交)工验收,并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4、同一工程项目相同承建单位施工的有多个单位工程申报的,应按工程项目(以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准书为依据)申报,且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得分年度申报;
5、参建单位应由承建单位负责在申报时一同申报,不得单独申报或补报;每项工程参建单位仅限1家;
6、因质量问题自然年度被动态监管计分(“质量安全行为”和“实体工程质量”部分)累计达80分及以上的(申报闽江杯项目的累计达50分及以上的)、因工程质量、安全或消防问题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责令局部停工二次以上(含)以及项目经理被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等行为的不得申报九峰杯。
三、申报资料
(一)申报资料除应符合《评审办法》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资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字迹、印章应清晰;
2、南平市“九峰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3份,单独装订成册;申报表内容应填写完整,有关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印章相一致;
3、反映工程施工质量的影像U盘一式2份,其他申报资料一式1份,按申报资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4、相关证明资料应提供证书或有关文件,证明函件无效;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并在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且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经市质安协会确认,将取消申报单位申报资格。
(三)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负责统一报送市质安协会。(纸质版、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为元月19日,电子版材料拷到U盘两份,U盘表面须清晰表明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沸娟;联系电话:0599-8857087;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玉屏桥源鸿楼204室;邮箱:2028191866@qq.com。
南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3年12月5日